数字学习空间是读者访问图书馆数字资源、信息检索和教育视听资源学习的场所。为了加强数字学习空间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数字学习空间面向本校学生和教职工免费开放。
第二条 上网用户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实名身份认证登录后使用。
第三条 请勿利用数字学习空间的计算机进行网络游戏或观看法律禁止的有害信息。
第四条 未经许可,读者不得改动计算机各项设置参数。请爱护设备,禁止拆卸、挪动计算机任何部件。
第五条 数字学习空间的计算机每日自动运行还原操作,请勿在计算机上存储毕业设计等个人重要资料。
第六条 请勿使用物品占座,使用完毕后请带走个人所有物品,图书馆定期对遗留的所有个人物品进行清理。
第七条 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丢失责任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