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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西安航空学院图书馆档案管理办法

日期:2018-12-25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图书馆档案的科学管理,完整地保存和积累图书馆档案资料,以维护图书馆历史的真实面貌,更好地为图书馆事业服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高校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馆及其工作人员在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起来的不同类型的材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任务

第三条 我馆档案由综合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以维护它的完整性、真实性。

第四条 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各方面应归档的材料及时督促、检查、收集、鉴定、整理。

第五条 本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提供有关归档材料,保障档案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凡归档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凡借阅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

第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文件,及时向学校提供我馆的有关材料,包括:年度统计表、计划、总结、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成果、校外获奖证书或奖状复印件等。

第三章 档案管理范围

第八条 本馆归档的材料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两类,材料形式主要有: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电子数据、实物等。

第九条 我馆文书档案按类别归档。

(一)归档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上级文件:政府部门、图工委、图书馆学会下发至我馆的文件。  

2.校内文件:学校及其他职能部门下发至我馆的有关文件,包括决议、规章制度等。

3.本馆文件:馆内的有关决定,规章制度等。

4.规划计划:本馆制订的长远规划和工作计划。

5.工作总结:各部室、全馆所做的工作总结。

6.报告及批复:本馆向学校及有关部门递交的请示报告及批复意见。

7.来往信函:我馆与外单位有工作关系时产生的信函。

8.会议文件:我校图工委会议材料,本馆主办的有关会议材料,我馆人员参加校外会议的材料及递交的论文,本馆各种会议的记录。

9.大事记载:随时对本馆发生事情进行的记录,收集有关报刊对我馆的报道。

10.馆舍资料:有关我馆建筑、内部改建的有关资料,以及内部布置的资料。

11.设备家具:有关我馆设备、家具的购置、制做等方面的资料,以及设备维修记录。

12.机构人员:我校图工委、图书馆机构的情况及人员名单,人员进馆、离馆情况。

13.晋升材料:有关我馆人员晋升、评职称的有关资料。

14.统计资料:各部室上报的统计数据和全馆汇总的资料,以及我馆上报的数据资料。

15.考勤资料:各部的考勤表及有关材料。

16.考核评估:对个人、部室考核的有关材料,上级对我馆进行评估的有关材料。

17.成果记载:我馆人员出版的著作、在报刊发表的论文,以及其它科研成果的记载。

18.奖惩记载:我馆人员获得奖励的材料和受处分的情况。

19.建议意见:对改讲我馆工作提出的各种书面建议或意见。

(二)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归档材料的实际情况,可增设一些其它类别。

第十条 我馆业务档案按个人归档。

(一)归档的材料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工作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政治面貌等。  

2.学历情况:个人学业情况,包括毕业的学校、专业、学制、学位等。

3.工作经历:所工作过的单位及部门,包括本馆的岗位调动。

4.任职记载:所担任的党政工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5.学习进修:在职进修的有关情况,如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成绩等。

6.讲课报告:在校内外讲课、做报告的有关情况。

7.学术交流:参加业务考察、学术会议、学术团体的有关情况。

8.研究成果: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的记载。

9.奖惩情况:个人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情况。

10.考勤记载:关于个人病事假、出勤情况的记载。

11.考评情况:对个人德、能、勤、绩的考核结果。  

(二)凡本馆人员在工作、学术中形成的其它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归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