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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西安航空学院图书文献资源保障办法

日期:2018-12-25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图书文献资源保障体系的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育部教发〔20042号)、《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2007)、《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发展政策编制指南》(教育部高校图工委,200710月)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图书文献资源建设

第二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馆藏基础的要求,制订文献资源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三条图书馆应向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提请审议通过文献资源建设计划,并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实施。

第四条图书馆在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统筹纸质资源、数字资源和其他载体资源;保持重要文献、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收藏本校以及与本校有关的各类型载体的教学、科研资料与成果;寻访和接受社会捐赠;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

第五条图书馆应积极参与国内外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馆际协作,统筹校内二级单位文献资源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条 图书馆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对采集的信息资源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建立完善的信息检索系统。

第七条 图书馆应合理组织馆藏纸质资源,便于用户获取和利用;加强文献保护与修复,保证文献资源的长期使用。

第八条图书馆应注重建设数字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系统,参与校园信息化建设和学校学术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机制,保障信息安全。

第九条图书馆应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文献资源的统计与评价。

第三章图书文献资源服务

第十条图书馆应在学校教学时间内开馆,每周不低于90小时,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全天24小时开放。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积极采用新媒体,开展阅读推广等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制定《西安航空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开展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参考咨询等服务。

第十四条极拓展信息服务领域,提供数字信息服务,嵌入教学和科研过程,开展学科化服务,根据需求积极探索开展新服务。

第十五条开展信息素质教育,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强信息素质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和创新新生培训、专题讲座的形式和内容。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