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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图书馆入馆须知

日期:2025-11-10    点击:

为了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规范图书馆资源、空间和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校内读者通过人脸识别、一卡通实体卡或者NFC刷卡入馆;校外来访人员查验证件、登记联系后方可进入。

第二条 读者入馆应注意仪容仪表,举止文明礼貌,请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第三条 入馆后请将通讯工具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请勿在馆内喧哗,请勿在阅览区等公共区域放声朗读或接打电话。

第四条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饮料和个人生活物品入馆,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乱丢废弃物。

第五条 爱护馆内公共设施、书刊资料和电子设备等,严禁随意涂抹、刻画、损坏。

第六条 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第七条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使用书籍、书包、水杯等物品占座。图书馆将不定期清理占座物品,物品丢失责任自负。座椅使用完后请归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第八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禁止私接乱拉电源,使用插座时请注意安全,充电完成后及时拔掉充电器。

第九条 自觉遵守本馆有关制度、规定;尊重工作人员及其它读者,接受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馆员的管理;对违反图书馆有关规定、破坏正常阅览秩序的,予以劝阻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故意扰乱图书馆秩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