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图书馆的图书借阅秩序,保障全体读者的图书借阅权益,为读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文献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在综合服务台或自助图书借还设备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第二条 读者在借书前,发现书中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第三条 学生限借图书10册/次、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教职工限借20册/次、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校企合作读者限借图书5册/次,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条 读者所借图书未到期前均可续借1次,续期为30天。
第五条 图书逾期归还将产生超期罚款(0.1元/册/天),逾期欠款累积超过5元,将终止提供图书借阅、续借、预约等服务,逾期处理后借阅权限方可恢复。
第六条 所借图书在寒暑假期内到期的,可在假期结束后的14日内归还;所借图书在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内到期的,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
第七条 图书遗失、图书受损、图书圈涂等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图书馆书刊、光盘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第八条 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代借、冒借。请妥善保管一卡通,如丢失第一时间挂失并前往一卡通中心办理补卡手续。
第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