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读者入馆须出示个人有效证件:校内读者凭本人的有效借阅证入馆;来访、办公的外单位人员查验证件、登记、联系后方可进入。
第二条 进入图书馆者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仪表着装清洁整齐,请勿穿背心、趿拖鞋入馆。
第三条 保持图书馆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朗读;入馆后请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请勿在阅览区域接、打电话。
第四条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请勿在图书馆内吃东西、乱扔废弃物。
第五条 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罚款处理。
第六条 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第七条 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第八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第九条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条 遵守本馆有关制度、规定;尊重工作人员及其它读者,接受工作人员和学生馆员的管理;对违反图书馆有关规定、破坏正常阅览秩序的,予以劝阻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故意扰乱图书馆秩序的,将通知所在单位,直至交保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