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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际互借

图书馆馆际互借服务规则

日期:2025-12-15    点击:


馆际互借是图书馆为了共享文献信息资源,在馆与馆之间达成馆际互借协议,当本馆的馆藏文献不能满足读者需要时,向馆际互借成员馆去借阅本馆未收藏的文献资料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一条 我校图书馆是陕西省高校馆际互借协议馆成员,现有五本《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凭此证读者可在陕西省80多所图书馆,依据外借馆借阅规则进行中文图书借阅、电子资源查询、中外文期刊阅览等。

第二条 本校读者因教学、科研、学习需要,使用馆际互借业务,携带本人一卡通前往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出借手续。借用人一卡通必须可借图书、无过期书、无欠款。《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借阅期限为30天。

第三条 借用人凭《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或电子借阅证条码和本人一卡通到馆际互借成员馆(具体名单见附件1)借阅。借书最大册数不超过3册、借书期限不超过30天。所有借阅服务,请遵守文献提供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应按时归还。归还时,所借成员馆图书必须还清。《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所借图书超期,或有丢失、污损等情况,按文献提供馆的相关规定处理。借用《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超期,每超期一天需交纳资源占用费0.1元,由本馆收取。《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丢失或损坏,需缴纳10元的补证工本费。

第五条 凡持有《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的其他高校读者来我馆查阅资料,在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登记后,提供中文图书借阅、电子资源查询、中外文期刊阅览服务。外借图书每证可借3册图书,借期30天;如存在超期、丢失、污损等情况,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如需复印本馆资料,按本馆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第六条 如读者因故离校,需持一卡通和《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在陕西省高校图书馆区域馆际互借服务平台、本馆图书管理系统审核并退还证件。

第七条 凡涉密文献、电子资源检索和查询,请遵守文献提供馆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为方便读者借阅,陕西省高校图书馆区域馆际互借服务平台提供了线上线下办理等多种申请方式,馆际互借通用借书证办理流程见附件2。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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