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图书馆
关于开通两校区纸质图书通借通还服务的规定
为方便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资源的使用效益,图书馆经广泛调研及软硬件条件的充分准备,从即日起开通两校区图书通借通还服务,即莲湖校区读者可借阅阎良校区图书,阎良校区读者也可借阅莲湖校区图书。读者可通过线上委托申请方式实现跨校区的图书借阅,使图书馆的资源为我校广大读者共享。
一、服务方式:读者可以利用手机微信扫码开展 “通借通还”服务。(具体流程参见附件)
二、服务对象:持有校园一卡通的师生。
三、服务地点及电话
(一)阎良校区通借通还办公室
地点:阎良校区新书库(二楼)
联系电话:029-89079539
(二)莲湖校区通借通还办公室
地点:莲湖校区图书馆文献室(二楼)
联系电话:029-84224546
四、委托规则
(一)委托时间
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图书馆正式开通图书通借通还服务。正常工作日受理委托申请。
(二)委托程序及借还规则
1、委托借阅图书必须是在架可借状态,利用手机微信扫码后,检索所需图书并委托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图书借阅。以后可利用手机微信扫码进行图书借阅申请的进度查询。如欲取消委托,须在图书馆工作人员确认申请前取消该次委托。
2、每位读者每周最多可委托借阅图书8册。读者委托图书借阅期限与其他图书借阅期限相同。
3、委托响应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内。读者可在委托申请提交后查看图书处理进度,并在接到取书通知后在工作时间内(莲湖校区:8:30~11:30,14:30~17:00;阎良校区:9:30~16:00)前往通借通还室办理申请代借图书借阅手续(需携带本人一卡通)。
4、阎良校区读者在阎良校区图书馆通借通还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莲湖校区读者在莲湖校区图书馆六楼通借通还室办理借阅手续。
5、读者在委托申请提交后15日内未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委托次数达2次则取缔1学期的委托资格。
6、对于委托借阅的图书,两校区通借通还室均可办理异地校区通还手续,读者可以选择前往。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运行。
西安航空学院图书馆
2021年9月3日
附件:通借通还读者移动端使用说明
读者只能在校园网内使用本系统。
第一步:手机微信扫码或电脑端输入网址进入“读者登录”界面(手机扫码单击两次继续访问;因为浏览器兼容模式会跳过读者登录界面,请使用极速模式打开地址)。
第二步:输入账号(工号或学号),密码与图书馆管理系统密码一致,单击登录,进入图书代借页面。
第一次登录,选择“我的”,单击账号右侧的铅笔,输入姓名,电话,读者所在校区地址,单击保存。
选择首页,进入检索界面。
输入搜索内容,需输入两次。如《霍乱时期的爱情》(可选择字段题名、出版社、索书号、作者、标准号等);选择自己需要条目,申请代借(同一校区内不可进行代借)
第三步:申请代借,确定。在“我的”选项,可以查看申请代借书目,不需要的书可以取消,可以查看借代书的流程。代借申请完毕,请耐心等待。
温馨提示:返回请按回退键,不要按左上角关闭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