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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际互借

馆际互借

日期:2019-12-07    点击:

一、馆际互借介绍

馆际互借是图书馆为了共享文献信息资源,在馆与馆之间达成馆际互借协议,当本馆的馆藏文献不能满足读者需要时,向对方馆去借阅本馆未收藏的文献资料。

我校图书馆是陕西省高校馆际互借协议馆成员,现有五本《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凭此证读者可在陕西省90多所高校图书馆,依据外借馆借阅规则进行中文图书借阅、电子资源查询、中外文期刊阅览等。我校读者可携带本人借阅证到莲湖校区图书馆五楼信息技术室办理《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借用手续,借期为30天。欢迎大家咨询使用,充分利用图书馆馆际共享资源。

二、馆际互借规则

西安航空学院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试行)

一、本校读者因教学、科研、学习需要,使用馆际互借业务,可到主机房办理“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出借手续。

二、借用人需凭本人借阅证办理“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出借手续,借用人借书证必须可借图书、无过期书、无欠款。借证期限为30天。同时交纳押金100元,通用借书证完好归还并确认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如数退还。

三、借用人凭“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和本人借阅证到陕西省高校图工委成员馆(具体名单可见附表)进行借阅。借书最大册数不超过3册、借书期限不超过30天。所有借阅服务,请遵守文献提供馆的有关规定。查阅电子资源时,应按文献提供馆规定缴纳上机费用。

四、“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应按时归还。归还时,所借成员馆图书必须还清。“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所借图书超期,或有丢失、污损等情况,按文献提供馆的相关规定缴纳罚款。借用“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超期,每超期一天需交纳资源占用费0.2元,由本馆收取。“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丢失或损坏,需缴纳10元的补证工本费。

五、凡持有“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的其他高校读者来我馆查阅资料,在主机房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后,提供中文图书借阅、电子资源查询、中外文期刊阅览服务。外借图书每证可借3册图书,借期30天;每超期一天需交纳资源占用费0.2元,由本馆收取。如需复印本馆资料,按本馆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查阅电子资源,按电子阅览室对校内读者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