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图字〔2020〕4号
为方便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资源的使用效益,图书馆经广泛调研及软硬件条件的充分准备,从即日起开通两校区图书通借通还服务,即沣惠校区读者可借阅阎良校区图书,阎良校区读者也可借阅沣惠校区图书。读者可通过线上委托申请方式实现跨校区的图书借阅,使图书馆的资源为我校广大读者共享。
一、服务方式
读者可以利用手机微信扫码开展 “通借通还”服务。(具体流程参见附件)
二、服务对象
持有校园一卡通的师生。
三、服务地点及电话
(一)阎良校区通借通还办公室
地点:阎良校区图书馆一楼北侧通借通还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1671425
(二)沣惠校区通借通还办公室
地点:沣惠校区图书馆二楼文献室
联系电话:029-84224546
四、委托规则
(一)委托时间
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图书馆开通图书通借通还服务。正常工作日受理委托申请。
(二)委托程序及借还规则
1.委托借阅图书必须是在架可借状态,利用手机微信扫码后,检索所需图书并委托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图书借阅。以后可利用手机 微信扫码进行图书借阅申请的进度查询。如欲取消委托,须在图书馆工作人员确认申请前取消该次委托。
2.每位读者每周最多可委托借阅图书5册。读者委托图书借阅期限与其他图书借阅期限相同。
3.委托响应时间为一周。读者可在委托申请提交后第二周周三至周五工作时间(沣惠校区:8:30~12:00,14:00~17:30;阎良校区:9:00~17:00),携带一卡通借阅申请代借的图书。
4.阎良校区读者在阎良校区图书馆通借通还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沣惠校区读者在沣惠校区图书馆二楼文献室办理借阅手续。
5.读者在委托申请提交后10日内未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委托次数达2次则取缔1学期的委托资格。
6.对于委托借阅的图书,工作人员将告知读者还书地点,读者需在规定借阅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归还。
7.非委托借阅的图书在另一校区还书时,须到阎良校区图书馆通借通还办公室或沣惠校区图书馆文献室办理手续。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
附件:通借通还读者移动端使用说明
通借通还读者移动端使用说明
(读者只能在校园网内使用本系统)
第一步:手机微信扫码或电脑端输入网址进入“读者登录”界面(手机扫码单击两次继续访问;因为浏览器兼容模式会跳过读者登录界面,请使用极速模式打开地址)。
第二步:输入账号(工号或学号),默认密码为:123456,单击登录,进入图书代借页面。
第一次登录,选择“我的”,单击账号右侧的铅笔,输入姓名,电话,读者所在校区地址,单击保存。
选择首页,进入检索界面。
输入搜索内容,需输入两次。如《霍乱时期的爱情》(可选择字段题名、出版社、索书号、作者、标准号等);选择自己需要条目,申请代借(同一校区内不可进行代借)。
第三步:申请代借,确定。在“我的”选项,可以查看申请代借书目,不需要的书可以取消,可以查看借代书的流程。代借申请完毕,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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