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刊文献验收加工流程,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可用,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验收加工规则
第二条 期刊到馆后,相关人员应认真核对投递清单,仔细检查刊物品种、期数和册数等,如发现有错投、漏投现象与投递方联系,及时解决。
第三条 检查有无破损、装订错误和散页的期刊,若有错误,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并处理。
第四条 接收期刊准确无误后,通过期刊管理系统进行登到,贴排架号。
第五条 如有改名、停刊、并列、出版频率变更等情况,及时修改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通过期刊管理系统,定时检查期刊缺期情况,如有缺期,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办理补缺等手续。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第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请按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